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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一瞧:文件- 桂林市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_政策法规_数邦客

发布时间:2022-04-28 18:38:29 阅读: 来源:炒锅厂家
文件| 桂林市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_政策法规_数邦客

《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建设全区统丰满企业拆迁律师
一高效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资源,充分整合广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源,进一步改善扶贫信息化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建成全区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高速接入。

2016年,完成广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善扶贫信息业务系统功能。全面采集538万贫困人口、5000个贫困村、100万移民搬迁对象的基础数据,实现扶贫系统数据大集中。

至2017年,完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机构网络全接入,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网络高速连接,全区所有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网络;开发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子平台12个应用模块,实现与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至2019年,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建设,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扶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提高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1.建设支撑子平台。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资源,共享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运行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数据库;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互联网出口、数字证书、安全邮箱、安全防护等应用服务,有效保障平台数据安全;共享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队伍资源,采用部分外包等方式,对大数据平台进行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永吉企业拆迁律师
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扶贫办。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共享交换子平台。制定扶贫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统一扶贫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标准,构建标准化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充分利用广西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等基础信息资源,采集税务、民政、交通运输、金融、信用、健康、就业、社会保障、统计、城乡建设、水库移民等扶贫业务相关领域信息,建设全区统一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库。(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设应用子平台。加快建设应用子平台12个应用模块,即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管理模块、帮扶需求对接模块、扶持生产发展模块、转移就业发展模块、移民搬迁安置模块、低保政策兜底模块、医疗救助解困模块、教育资助扶持模块、边贸政策扶助模块、社会扶贫模块、扶贫资金管理模块、扶贫项目管理模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模块功能,做到系统功能与业务同步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4.建设服务子平台。整合广西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源,建设面向政府扶贫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的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扩大扶贫开发的社会参与面,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宽带广西”行动战略,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提高基层宽带网络质量和服务应用能力。大力发展应用3G、4G等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等技术,丰富贫困地区获取扶贫信息的手段,促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服务多样化、高效化、便捷化,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夯实网络设施基础。(责任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三)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协调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为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自治区扶贫办为平台产权单位,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为建管责任单位,重点协调项目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部门之间数据采集共享、数据动态管理等工作事项。各单位落实1名分管同志、1名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工作。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对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扶贫业务相关部门需及时录入、更新、维护与本部门相关的扶贫业务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全面、真实、精准。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平台建成后高效运行。(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人才支撑。围绕将广西扶贫信息中心打造成脱贫攻坚大数据信息枢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信息员队伍。到2017年,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均需落实1名信息管理责任人及1名以上专职船营企业拆迁律师
信息员,每村至少有1名会进行信息系统操作、会进行系统动态管理的信息员。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开展项目验收。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专业机构、专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检查验收标准。在平台建设期间,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每6个月对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平台建设完成后依照国家对电子政务系统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二)加强项目应用效果检查。平台投入使用后,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就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自治区扶贫办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平台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动态更新,是否存在迟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责任。